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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农业机械局关于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
2016-8-31 |
2015年,全省统一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严格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和《东丰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东政办发[2015]9号),确保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3月20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会议召开之后,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用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精神,县农机局会同县财政局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了《东丰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东政办发[2015]9号)印发实施。
二、加大宣传,接受监督。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是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公开透明运作的重要举措,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3月25日,县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召开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农机局全体机关干部及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各乡镇农机站站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全面部署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县电视台给予报道,
充分利用东丰县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补贴目录、补贴重点、办理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公布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和掌握农机购置补贴标准、补贴机型等相关政策,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政策舆论氛围,增强工作透明度,而且,为农民自主购机、监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创造条件。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操作。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东丰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岗位职责》、《东丰县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制度》、《东丰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东丰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东丰县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的“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工作纪律;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环节规范操作。
四、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40.47万元,受益农户668户,补贴农机具753台(其中:半喂入联合收割机32台、捡拾压捆机2台、粮食烘干机3台、粮食请选机械2台、轮式拖拉机346台、免耕播种机13台、喷杆式喷雾机1台、深松机3台、水稻插秧机33台、秧盘播种成套设备11台、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11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296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全县农机事业的快速发展。
五、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监督检查情况
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严格执行补贴机具监督检查的政策要求,补贴机具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补贴对象身份、购机发票、机具合格证做到逐台核对核实;在补贴对象公示期间,乡镇农机站工作人员到农户家中对补贴机具逐台确认核实,核实无误后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月下旬,组织乡镇农机站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家中对2015年补贴机具逐台监督检查,全面掌握补贴机具的使用效果,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意见和建议;11月12日--14日,会同县财政局对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重点监管机具4行、5行玉米收割机进行了联合检查。
虽然我县在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今后我县将会在资金结算进度、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操作,让服务对象更加满意,让惠农政策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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