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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使用制度 |
2015-9-21 |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县级管理员、操作员主要职责 (1)组织推进我县系统管理员、有关部门和企业用户等统一使用补贴信息系统; (2)操作员要及时录入经审核通过的农户补贴信息。 (3)操作员要认真核实农户购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协同财政管理员共同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加快结算进度。 (5)加强补贴系统数据分析,及时收集报告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管理员提出补贴软件系统升级完善建议。
第二条 企业用户主要职责 (1)生产企业负责完善补贴信息系统中生产企业资料、产品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和整机照片,及时对授权备案的经销商提供产品铭牌、动力号、机架号等信息; (2)经销商负责录入购机补贴相关信息,配合农机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补贴信息系统中供货、上传发票、发动机号等手续; (3)收集上报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第三条 系统维护 (1) 所有用户可依据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变化的需求和工作实际,提出补贴信息系统功能修正和升级等建议。 (2) 各级用户应按规定做好网络和设备接入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3) 各级管理员和用户应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待办事项,因特殊原因造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各项业务有效运转。 第四条 安全管理 (1) 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用户实名制管理,所有用户均采用实名开通身份和日常操作,实行系统信息查询日志化管理。 (2) 所有用户首次登入使用时应及时修改密码;用户应妥善保管和定期变更登陆账号和密码;严格在权限范围内操作,不得冒用其他用户账号登陆和操作;遵守保密规定,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补贴信息系统,防止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的信息泄露。 (3) 因未按规定操作而发生信息泄露的,相关用户须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生产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和所推荐经销商系统操作的监管,经销商发生问题的,生产企业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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