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丰县2018年农机高效植保机械化推广作业补助项目作业服务提供者和作业任务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财发[2017]3号)、《东丰县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高效植保机械化推广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东农机字[2017]45号)文件要求,县农机局、财政局对2018年度农机高效植保机械化推广作业补助项目作业服务提供者和作业任务公示如下:
一、作业服务提供者:经自主申报,确定在我县境内的东丰县兴胜农机专业合作社等16家农机专业合作社为2018年高效植保作业服务提供者(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作业任务:2018年全县农机高效植保作业补助项目任务为14万亩,全部分配给16家高效植保作业服务提供者。
由于作业服务提供者签定的作业合同面积为16.7万亩,超出全县总任务(14万亩)2.7万亩。
因此,按照作业服务提供者签定的作业合同面积、作业机具类型及作业机具数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作业任务,对作业服务提供者2018年农机高效植保机械化推广补助项目作业任务进行公示(见附表中“分配作业任务”栏)。
2018年农机高效植保机械化推广补助项目作业补助面积以农机高效植保作业远程电子监测平台监测数据为准。在实际作业过程中,根据农机高效植保远程电子监测平台监测数据对作业任务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全县农机高效植保机械化推广作业补助项目如期完成。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县农机局(0437--6229072) 县财政局(0437--6222913)反映。
附:
东丰县农机局 东丰县财政局
2018年5月3日